愛她,應該是陪伴她度過每一天,創造美好的回憶。
而不是對她剜肉刮骨,做成標本。
警告:
以下對於寵物標本這件事,本人有相當情緒化的字眼,就是罵聲連連,不想看的請移駕,謝謝。
前天看了最近數字週刊的一項特輯,看得我相當生怒。
壹週刊404期寵物標本製作師- 台灣黃頁2009年2月18日 ...
寵物像親人,標本美不美不重要,維持生前的模樣就好」 傳統標本做法, 必須先剝.............
而且還上新聞報導了,掯!這種變態事情上新聞是怎樣?
業者想賺錢,創造這種「商機」,我不予置評,但是,這種事情一定是先有需求才會有供應,如果沒有變態的主人做出這種病態要求,我想業者的腦筋也沒轉這麼快。
我這人對於這種近乎變態、不合理的作法一向都會有莫名的正義感,尤其自己家裡也有隻心愛的貓咪,因此我對於這種數字週刊所披露的飼主感到不屑與噁心。
對,不屑,噁心。這種要把寵物做成標本的主人,你們都是一群變態。
我管你們說什麼好愛寵物所以捨不得,所以要做成標本放在家裡,
你為什麼不把你過世的家人做成標本?他們不如寵物嗎?
你不知道做成標本要有什麼過程嗎?(太殘忍了,我都不想講!)讓已經往生的寶貝受到那種待遇,你還敢說你愛牠?這種話能信屎就能吃。
寵物生前活潑可愛,我們應該在這時候把握跟他們在一起的片刻,記住他們可愛貼心的模樣,而不是在他們老死病死後,還折磨他們的肉體。
我一想到做成標本的過程我真的很不忍心,這些口口聲聲說愛自己寵物的人,你真的愛牠嗎?變態!
剜肉刮骨,泡藥水,硬把他們往生前的病容撐成微笑的模樣,我咧寵物活著的時候都不會「笑」了,做成標本才會笑,那是你要的?變態!
我家糰糰我養他十多年都沒笑給我看過,我一點都不奢望他做成標本會笑得多好看!也不需要!
硬梆梆的肉體放在你家,卻再也不能跟你喵喵叫、或是舔臉撒嬌、或是汪汪叫討好、用溫暖的體溫跟你磨蹭……如果你面對這樣的寵物標本,才會覺得心滿意足,我只能對這樣的人下一個註解:就是變態。
真的愛牠,是珍惜跟牠在一起的時光,記住牠每一刻的可愛模樣,往後以美好的回憶懷念牠,讓牠用最自然、平和的方式離開世間,而不是對他挖肉掏肝!
再強調一次,你會這樣對你心愛的家人嗎!!?
你也許會說,因為人是人,動物是動物。
那說穿了,你終究還是不把寵物當家人,你依然當牠是「畜生」才會敢把牠做成標本不是嗎?!
而且作一個標本要兩三萬,兩三萬可以作多少事情?可以給下一隻寵物,或是一隻流浪動物吃多久?保守估計,以我家糰糰食量來說,可以給一隻三公斤的貓吃兩年飼料。或是可以給一隻生病的流浪動物把病醫好、順便結紮。
你卻花這種錢在這變態的事情上。
呴,要說景氣有多差,我在這種變態的飼主身上看不出來啊。
最後,如果你是這種變態飼主,或是非常贊成寵物標本的,拜託不要來留言,只是討我罵。
寵物標本,根本就不是對寵物的真愛!真的金變態!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