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有權剝奪同志的人權、自尊與自信,即便是母親甚或上帝。
因為同性戀是天性,不是病。
《為巴比祈禱》的劇情很簡單,就是一個虔誠教徒家庭裡的母親,因為認為同性戀的兒子是個病人、是羞恥,而企圖用宗教「治療」他,進而逼兒子走上絕路,最後她在悲痛中瞭解到兒子的痛苦以及自己對兒子的傷害,用盡她的力氣終其一生為同志運動奔走。
劇情簡介:
在1983年,一名少年巴比選擇自殺作為對父母、社會的最大抗議。因為巴比在坦承自己是同性戀後不僅受到眾人排擠,也得不到幫助與支持。就連他的父母也因為信仰而認為同性戀只是生病,總有一天會治好的。
但是在簡單的故事情節背後,多的卻是不簡單的觀念轉圜與心痛的代價。
非常感謝雷公電影的IVY小姐,在繼《送行者》這部好電影之後,又邀請我看了《巴比的祈禱》。
改編自真人真事:巴比,與母親瑪麗
這部電影算是一部小品,只有短短的不到一百分鐘,但是在這一百分鐘裡卻說盡了同性戀者的掙扎與痛苦、不被家人或是社會接受的尷尬、家庭裡的革命、宗教觀的辯論、以及一位心碎的母親如何把對兒子的摯愛轉而為同志運動奔走的大愛。
我是個哭點很低的人,但我想,當大家看到這位心碎的母親--瑪麗,終於哭著承認她早就知道兒子的與眾不同,卻還認為他是有病的,認為是自己逼死了兒子,還是會忍不住鼻酸吧。
要推翻自己篤信的「真理」是多麼困難的一件事情,但是所謂的真理又真的是「真理」嗎?又真的正確不容懷疑嗎?
同志教會的牧師與母親瑪麗的對話讓我趕到震撼。
他們互相用聖經中的章節語錄來激辯「同性戀是不是有罪的」,並不是因為瑪麗真的認為自己的兒子有罪,而是她深知自己的兒子是個敦厚善良的孩子,他理應上天堂,但是因為那堅定的信仰,讓瑪麗擔憂自殺的巴比因為「同性戀」這個「罪」而下地獄。
她恐懼自己心愛的巴比下地獄,因此她表面上像是捍衛自己的信仰,但我認為:她其實在向同志教會的牧師求救,希望他能告訴她:「巴比可以上天堂,因為同性戀不是罪。」
(這就是鄉民所謂的「反串」嗎?XD)
牧師告訴瑪麗:聖經的發想與撰寫都出自於「凡人」,所以不能全然用凡人的標準來判斷凡人,而聖經反應的是當時的社會價值觀與現象,經過了幾千年,聖經該有新的解釋,教義該被進化。
「聖經說忤逆父母或通姦者接該死,但是以現在的標準來看,妳真的還是這麼認為嗎?」
我雖然不盡然認同,但我認同即使是聖經這樣偉大的經典,其實都該因時制宜,因應時代環境不同而有新的詮釋。
「盲目的信仰有時才是最危險的。」牧師的這句話說的很好。
不管是什麼事情,「盲目地相信」都是危險的,不盡然只有信仰。
巴比的母親也許是盲目的,她深信兒子「有病」,企圖用寫滿聖經畫與的紙條到處貼在巴比的房間告訴他:「你有病。」,日子一久,心理沒病也會被逼出病來。
<<企圖用聖經「治療」巴比的瑪麗>>
幾乎每個家庭都試圖用最美好的一面來掩飾他們不想承認的事實,「妳看到的都是自以為是理想美國家庭的父母。」當牧師帶瑪麗到PFLAG(同志家長聯盟)時,這樣跟她說。
瑪麗企圖拯救的「理想家庭」行為,卻逼巴比跳下了天橋,卻用這樣的悲痛當作力量,終身投入讓更多人瞭解同性戀的活動。
瑪麗付出很大的代價才瞭解她的兒子巴比、瞭解同性戀,她不希望有更多家庭要付出跟她一樣大、甚至更大的代價。
巴比的母親瑪麗葛瑞斯,是位偉大的母親,堅強的鬥士,謝謝這部電影讓更多人認識這位還在世的老太太。
以上是關於這位母親的議題。
而關於同性戀,我的立場跟以前並沒有什麼不同,就如同巴比的妹妹告訴巴比的:「感覺那個人(巴比的戀人)真的很好,我只希望你能開心,這最重要。」
對,開心最重要。
同性戀也許真的違反自然,但違反自然也只不過是「不那麼自然」,並不跟「錯誤」劃上等號,同個物種的動物能彼此溝通、分享、戀愛、疼惜、相伴,這再自然也不過了。
(不要扯到人獸戀或是戀物癖這類的,無限上綱地提出質疑很無聊)
愛情是很純粹的,跟性別沒有很大的關係,若不能開心、幸福,甚至還充滿著暴力、不幸,表面上是很自然的異性戀結合也不過是人間悲劇,「不如麥熟識」啊。
這部電影真的非常推薦大家觀賞,不論你是不是同志,或是是否支持同志,都該欣賞。
尤其是不瞭解同志、對同志有誤解的人,更該看看這部電影,你該瞭解他們跟大家都一樣,有身為人的自尊與權利。
無人有權剝奪,即便是母親甚或上帝。因為同性戀是天性,不是病。
中文官網:http://gaymovie.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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