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5日 星期二

沒有什麼真正的兩性專家

有人留言給我,說他謝謝我寫的這些文。

「當你會打出這些文字時,我相信你也有一段令人難過的回憶吧?」

他真是一針見血。其實,這本來就是事實,不過他倒是少數將這事實說出來的人。

2008年7月13日 星期日

[美食] 捷運古亭站「大灶益」,菜市場美食


 

這家「大灶益豬腳」風味很好,因為同事ABBY就住在這附近,所以當我們下班要去ABBY家時,都會在這裡買晚餐。

事實上我們公司也在附近,雅虎同學也很光顧阿姨的攤位,還幫阿姨做了
生活家的介紹~


2008年7月12日 星期六

2008年7月8日 星期二

對於舊情人,不必刻意關心

之前在雅虎的搜尋活動上看到一個新主題:搜尋舊情人:http://sev.search.yahoo.net/,愛情果然是萬年事業,這個活動還挺熱的。

裡面的影片我大多不予置評,但是對其中一個影片卻很有感覺。


2008年7月1日 星期二

通俗易懂地談戀愛吧!

看我文章的許多朋友們都給我一個評語:「通俗易懂」(當然,給我其他評語的也有啦,辛辣啊什麼的),今天,我對「通俗易懂」這四個字突然有了感覺。
當有人說我的文章「通俗易懂」時,那表示我要傳達的事情容易讓人瞭解。

我不是在佈道、我也沒打算傳教,我更沒有要強迫別人認同我的各種看法,
然而「令人可以簡單、不費力地知道我的想法」卻是很棒的事情。
「可以讓人輕易地瞭解你要的、你想的、你希望的」這種「通俗易懂」,乍看容易,其實不簡單。
又要拿愛情作比喻啦__有誰敢說沒在愛情裡耍過複雜的心機,以致於對方反而越來越搞不懂你到底要幹嘛?
例如,你希望對方能在你生日那一天帶你去101大樓觀景台吹蠟燭,
結果你費盡心思「暗示」他,他反而搞不懂你最近好多奇怪的動作到底是在做什麼?

當他沒隨著你的劇本演出,你又不高興,這下子可真讓對方一頭霧水,甚至因此雙方不愉快。
最後,可能連生日都沒得過。

如果當初就是跟對方明白地說:
「生日的時候陪我去101頂樓吹蠟燭好嗎?」
也許你不見得獲得一個想要的答案,
但是至少你不需要透過那麼複雜的過程去獲得一樣的答案,以及更糟糕的心情。

之前我們聊過「浪漫」這回事,然而「浪漫」卻不是用在這種無用的「暗示遊戲」上。
適當的「暗示」是情趣,過度的暗示就變成「折磨」、「找麻煩」,
在大多時候,談戀愛需要的是「通俗易懂」的溝通方式。
想見對方就直接講,不要再找一堆理由要他帶宵夜給你吃;
想牽手就直接講,不要說什麼過馬路很危險;
想親上去就直接講,不要說你是因為嘴巴癢…

難道你不覺得,這種很「直接」的表達有時反而因此很令人感到驚喜、可愛嗎?
就算對方想說「NO」都會不忍心(除非對方真的討厭你到家)。

不過請注意:
這裡說的「直接」是「詢問及語言上」的直接,不是「行動上」的直接啊。


拐彎抹角也許有美感,可是,並不是每次都有用,也不是一定就是最好的方式。


我寫了這麼多所謂的「兩性文章」(但是拜託啦,我也寫很多其他的),
每一篇相信都「通俗易懂」,為什麼大家都看得懂?甚至有人還會點點頭…
如果今天我用文言文、或是許多文藝愛情小說裡的對白來寫文章,
那我想我大概撐不久,各位也不會愛我,
而本來就討厭我的更會大聲說「你矯情」(指)。


因為寫那種東西出來的我絕對令人生厭,因為我本來就不適合嘛!


「我將他視為全部的那個他,終於徹底是撕裂了我的情感、我的世界,
他牽起了另一個女孩的手,離開了我。我決定要進行溫柔的復仇~」



「幹!你這賤男人竟然劈我腿!跟另一個臭婊子毀掉老娘的生活!
看我怎麼修理你,讓你不得好死!」



復仇就復仇,還溫柔咧……


咳。以前的我會用以上第一種方式來表達。
現在呢,我會選第二種,但是這只是打比方,不是真的常常只是偶爾會罵這麼髒的髒話。

在以前,我是個喜歡堆砌文字的人,喜歡搞辭藻深奧這一套來彰顯我的文學素養
(事實上我到底有沒有文學素養?還是我是假文青?我覺得也不是重點了啦),
或是我喜歡寫些華麗奢靡的文字來強說愁。
有時明明沒那麼愁也要搞得很悲就對了,
有時明明對這場戀愛想要明白地表達出立場,卻偏偏要擺架子,以致於狀況越來越不美麗…
不要把自己當悲劇主角好嗎?
說穿了,你以為自己演的戲有多少票房呀?
到頭來觀眾不就只有你自己一個?你又不是混演藝圈的,是要演給誰看?



而如果你現在正在談可愛的戀愛,或是準備告白,
我真的建議你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跟對方溝通_
_不管你的對象是個腦筋很直的男孩、或是心思已經夠細密的女孩。

拐彎抹角要看情況,但如無必要,最好不要濫用什麼「暗示」。

「暗示」通常帶來的就是長時間的等待或是煎熬,往往也伴隨著期望值以外的失落。
更嚴重點,就是引起不必要的誤會。


例如之前我們聊過的「吵架不要用分手來做試探」,
吵架時用分手做試探不就是拐彎抹角的方式嗎?
妳在「暗示」對方:「快說你不想分手、快說你愛我」。

結果咧……若真的分手了你要找誰哭去?


如果你可以直接說:

「你為什麼要跟我吵這個,你就不能讓讓我嗎?因為我以為你愛我就會讓我嘛!」

對方也許也覺得「幹,我為什麼要因為愛你就破壞我的原則?」而拒絕讓步,
(但也可能因此而真的讓步)
但至少,「分手」這個炸彈已經被丟得遠遠了…


因為我是個直腸子吧,
所以我連告白都很直接哈哈哈「我真的很喜歡你耶。」

不要問我結果如何,總之沒有很差,但是也不是你們想的那樣,
但我還因此覺得挺驕傲的…


「我真的很喜歡你喔」
「我就是想見你啊」
「一起牽個手吧」
「我討厭你用這種態度對我」
「我希望你可以多讓讓我」
「妳可以對我溫柔點嗎?」

甚至

「我真的沒辦法跟你交往,因為我真的沒感覺」(這真的還比「你是個好人」順聽)

其他請見:不要自以為是的狗屁溫柔(這也是不坦白的超級案例)



還有很多你心裡的OS,有時,直接告訴對方、不要做太多暗示性的修飾,
不是比較好嗎?


談戀愛,也請盡量「通俗易懂」吧,不要以為你在演「愛情推理古裝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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