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1日 星期一

愛情其實很難「剛剛好」

路上好多情侶出雙入對,不免讓人以為,兩個人要在一起會是件簡單的事情。

然而,自己走過那麼多趟下來,才發現,兩個人要在一起的契機其實是很珍貴的。

原來,很難每件事情都能「剛剛好」。


[旅遊] 石碇行:九寮坡美食與石碇老街

趁著週六天氣不錯,跟家人一大早就前往石碇。

石碇是個很偏僻、人口也很少的鄉鎮,在台北縣算是頗邊陲的地帶了,也不是個富裕的鄉鎮,一進入石碇的區域,就 明顯可以感覺到那「稀疏」的感覺。



2008年4月10日 星期四

吃狗肉這事情

最近在吵「吃狗肉」的問題,起因於韓國要把狗立法為「食用家畜」。

一人一封信 阻止韓國開放吃狗肉



我自己本身並不是素食主義者、也非愛護動物團體人士,
但是我之所以不吃某些肉,完全只是因為沒有那個飲食習慣、我不敢,
並不真的有什麼「應該不應該」的邏輯。

吃狗、跟吃雞牛羊……在行為上來說,並無特別不同。重點在於情感與習慣。

大多數的人跟狗有特殊的感情,所以認為吃狗肉的行為很可惡,
但是在以前物資缺乏的時候,窮人家有什麼吃什麼。


比如,我老爸小時候當寵物養的兔子,也因為家裡沒飯吃,被我祖母宰來下飯。


時代會造就一些無奈。

在現在這個世道當然已經不需要這麼做了。

我們不應該也不需要宰掉寵物當食物。


重點就在這裡:

當狗狗成為你的寵物,牠就不具有「食物」的身份,那麼在你眼中所有的狗也都不再會是食物。

但是對我當年的祖母來說,那隻兔子是「食物」,不是寵物,
為了可以吃飽,所有的兔子都可以吃、都是「食物」。


我對吃不吃狗肉這回事,無任何反對或贊成意見,我個人是不把狗當食物了,
但並不是每個人都這麼想(甚至不是每個台灣人),
因為有的民族或是有的人就是把狗當食物。

就如同台灣島上的人,難道真的人人都把兔子當寵物嗎?
據我所知,吃兔肉還是相當多的。

印度人不也把牛當聖物?我們卻很愛吃牛肉麵?
那麼印度人也要一人一信來抗議我們辦牛肉麵節嗎?
或是一人一信去美國或澳洲抗議他們出口牛肉商品?


請用廣大的角度看事情吧。



以下的作者都提到很重要的觀點是:

吃狗肉不是罪,甚至吃任何的動物都不會是錯,
重點是你用什麼心態吃牠、用什麼方法吃牠。

你是否尊重這些被端上桌的動物們?帶著感恩的心情合理地吃食?


順道提一下我之前說的「神豬事件」:神豬是個民智未開的殘酷現象


以下是我相當認同也推薦的觀點:

(對了,不要提到說人肉,如果要拿吃人肉來批,那真的有夠無聊,誰跟你談吃人肉的事情了?不要無限上綱)

理性討論,請不要用感情來吵,謝謝。


rnd1017 吃狗肉是否恰當?
為什麼豬羊牛可以吃,偏偏狗就不能吃呢?


harki 為什麼狗肉不能吃
因為牠是寵物?還是因為牠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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